各学院:
通商奖学金是由通商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奖学金项目,旨在鼓励和资助我校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全日制在读大三及大三年级以上法学本科生;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标准
(一)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
2.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度成绩位居年级/专业前50%;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4.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二)优先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
2.有公开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
3.法律实务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方面表现突出。
三、名额及金额
每年度评选5人,每人次10000元。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的分配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每个学院推荐3名;法律硕士学院推荐2名;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每个学院推荐1名。
五、评审程序
1.由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处参照奖励名额按不低于1:3比例推荐人选,并酌情确定在各院系中推荐人选的名额分配;
2.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通商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选拔8至10名候选人,再由通商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通商奖学金评定小组双方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面试,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六、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参评人个人经由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提出申请,并依照要求上传如下评选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实践经历等),参评人参评材料的获得时间应为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
2.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11月21日止。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58909125;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主楼1107
学生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