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通过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研讨交流、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等方式,将其打造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应围绕某一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等方向和领域。
2.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操作性、可行性强。
3.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应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和实践基础。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工作须满2年,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专、兼职以及班主任均可,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
2.申报数量
每位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限参与1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每个学院(以申报人所在学院为准)限申报2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分党委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
(2)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选题、背景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应聚焦工作室核心任务的完成,将重点放在购买研究资料、组织研讨交流活动等方面,避免无谓开支和浪费)等。
(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图片不超过5张,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4.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组织本院辅导员进行报名工作,并进行初步的审核及筛选,将本院推荐申报的辅导员工作室于2017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cuplxsc@163.com(文件名“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字样),同时将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交至主楼1107室。
四、评审与管理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学校将资助每个工作室每年1万元经费,经费一般在当年春季开学后拨付。
3.学校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2年;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联系人:熊元林、李蕾
联系电话:58909621、5890125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