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励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活动,学校特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创字〔2017〕第1号),决定自2017年起设立“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创业奖学金”)。现将2017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生及毕业三年内的我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和个人(含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
二、奖励标准
1.每年评选5-10个优秀创业团队,每个团队奖励10000元。
2.每年评选5-10个优秀创业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
3.已毕业学生参评团队或个人创业奖学金的名额不超过当年实际获评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和团队在10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创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000字以内创业团队或个人总结材料,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y@cupl.edu.cn,邮件主题:申报人姓名或团队名称+参评创业奖学金材料。学院组织初审后报学校创业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现场评审会,产生获奖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确定评选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庆
联系电话:58909669
创业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