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一年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加强领导,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搜集就业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13〕124号),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具体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13〕124号)有关规定。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参评毕业生就业工作奖项的学院及个人采取申报方式进行,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并于2017年10月31日17:00前将有关评选材料报送至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0B室。
2.由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关材料报送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
3.由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4.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布公文予以表彰。
三、注意事项
1.凡参评以上奖项的学院或个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
3.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同时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吴岳翔;联系电话:58909131;电子邮箱:cupljob@126.com。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