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3”重要讲话精神,支持和促进学科之间尤其是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推动法学学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升法学一流学科的整体实力和水平,经学校研究同意,为学校现有的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拨付建设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
每个交叉学科项目的建设经费为8万元(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名单详见下表),按项目负责人的部门归属划入为负责人设立的专门账户内。
序号 |
交叉学科建设项目 |
建设经费 |
负责人 |
1 |
体育法学 |
8万元 |
王小平 |
2 |
法治文化 |
8万元 |
文兵 |
3 |
法商管理 |
8万元 |
孙选中 |
4 |
全球学 |
8万元 |
蔡拓 |
5 |
犯罪与刑事司法心理学 |
8万元 |
马皑 |
6 |
法制新闻与传播 |
8万元 |
刘斌 |
7 |
比较法学与区域一体化 |
8万元 |
高祥 |
8 |
法律文献学 |
8万元 |
徐世虹 |
9 |
法律语言学 |
8万元 |
李立 |
10 |
法律翻译 |
8万元 |
沙丽金 |
11 |
海洋法律与经济 |
8万元 |
张丽英 |
12 |
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
8万元 |
李晓 |
二、经费使用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交叉学科项目建设需求合理确定本年度交叉学科项目建设内容,编制经费预算,确保建设任务和经费预算合理、可行。
2.使用期限。此次划拨的交叉学科项目建设经费为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实际执行周期较短。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须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拨款总额的75%,并在2017年底前全部执行完毕。
3.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遵循《中国政法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其中,办公费、印刷费、市内交通费三项的支出比例不得超过25%,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费、培训费等支出可打通使用。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9月20日前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永 张艺君
电 话:58909318 9619
E-mail:xkjs211@163.com
地 址:昌平校区办公楼B506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