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如下人员符合周转房选房资格,现予以公示:
1.法学院:李玲慧
2.商学院:成福蕊
3.外国语学院:唐微
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高红
5.人权研究院:杨博超
6.科学技术教学部:周果
7.财务处:乔杰
8.图书馆:李杨
以上人员选房成功后可办理入住,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元/月/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9月21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3,联系人: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