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科研处将对2011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检合格者拨付二期经费,额度为批准经费的30%。中检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签字盖章、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二份及电子版。
2.出版、发表或采用的中期成果复印件,成果被采用的需同时提交采用证明。提交的成果要求是在项目立项后出版、发表或采用的。
二、报送时间、地点
2014年5月6日-8日,请以院为单位将材料报送到昌平办公楼A501室,电子版请发到邮箱:harbour1999@aliyun.com
三、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成果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提交成果原件。出版、发表成果要求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符合申请到国家级、部级项目名称中含有“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关键词而申请结项者,不需要提供成果。逾期不参加中检又没有充分理由的,视为中检不合格。
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58909104
附件:1.校级人文社科项目中检报告书.doc
科研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