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教育部继续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一)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二)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三)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此类课题的申报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为限额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五)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填报申请书、上传申请书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申请者填报申请书流程:
(一)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2014版);
(二)解压并按提示填写内容;
(三)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申请书”按钮,输入保护密码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检查保护。
申请者上传申请书流程:
(一)点击右上方 “个人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也可凭原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及密码直接登录系统;
(二)注册成功后回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登录;
(三)点击右上方“项目管理”,然后点击右上方“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四)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四、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14年2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于2月27日上午9:00前完成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后,统一于3月7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申请评审书》纸质版2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申报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三)《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四)《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填。
(五)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室)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类).doc
4.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doc
5.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