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现面向校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副校长1名。
一、岗位设置
此次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的职数为1名,分管人事、行政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高校相关工作,有较强的领导、管理、决策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及团队意识强;善于学习,不断进取。
3.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公道正派。
4.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配合校长开展工作,全局观念强,作风民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正处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任职时间均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三、工作程序
此次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和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及报批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需由分党委或处级单位推荐,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组织推荐表》,推荐前须先征得被推荐者本人的同意。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推荐单位应在10月31日—11月8日将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表、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2张提交党委组织部。报名表、推荐表可在党委组织部领取或在学校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602室
联系人:沈彪
联系电话:58909061
传真:58909062
电子信箱:zzb@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