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用房调整工作的进程,昌平校区办公用房的调整、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的入住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昌平校区办公用房的调整工作
各单位于4月15日前按拟定的方案退出应腾退的办公用房,并将房间钥匙交到房地产管理科。如需将现有房间设备搬迁至学院路综合科研楼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房屋腾空,并将房间钥匙交到房地产管理科。
2.学院路综合科研楼入住工作
搬入学院路综合科研楼的单位,将本单位各房间的房间名称(做门牌用)、教师人员名单(配置办公家具用)于4月15日前交到综合管理科。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