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经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昌平校区锅炉房煤改气等部分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工程简况
1.工程名称:昌平校区锅炉房煤改气等工程。
2.工程地点:昌平区府学路27号、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3.招标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工作内容:承担本工程施工单位、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投标报名单位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企业经营范围:招标代理;
(3)在北京市拥有合法执业资格;
(4)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投标人应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
2.报名时应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可提交能够说明企业实力的其它资料。
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其它特别说明
1.如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有权择优选择7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资格条件但未能入围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2.本项工程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招标单位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统一组织报名单位缴纳报名费,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8:00—11:30、14:00—16:00。
2.报名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办公楼B0217基建处综合科。
3.联 系 人:刘桂英,联系电话:58909195。
五、监督电话:58909070(监察处)。
中国政法大学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