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法大发〔2018〕161号),学校决定开展中国政法大学首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任教满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197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担任现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教师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及校规校纪。
(二)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教风端正,爱教乐教,无私奉献,关爱学生。
(三)近五年年度考核及近一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所任课程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
(四)教学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及时把教学改革以及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对同类课程的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
请各教学院(部)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表现,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人,科研处可推荐在编科研机构候选人2人。
学校在编教师、在籍本科生可以书面形式联名推荐候选人(联名教师人数应达到15 人,联名学生人数应达到50人)。
(二)提名及评审
教务处根据全校推荐情况以及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情况,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并上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获奖人选。
评选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后生效,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由教务处上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推荐表》(附件2),附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于6月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302
电话:58909089
教务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