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9年5月19日举行。
我校首次作为考点承担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务组织工作,在学院路校区设置考场64个,需监考员、楼层安检员等考务人员140名左右。现将监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监考人员一般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学校合同制工作人员),且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参加学校承担大型考试监考工作经验,且未出现考试中使用手机、丢失试卷、影响考生答题、私自更换监考人员等重大违规或失误情况。近几年参加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工作者优先。
3.能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工作培训会及考试当天工作。
4.无亲属及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依托“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监考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网址:点击此处报名
报名时间:5月9日-12日。
注意事项:填报时,申请考务工作地点选择“学院路”,申请考务工作时段选择“一天”。
三、监考人员选聘
网上报名截止后,研究生院将审查报名监考人员的条件,并择优选聘。选聘结果可于5月15日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被选聘的老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监考培训会或监考当天工作,务必提前联系学位办,以便及时进行人员调整。不得私自找他人代替监考,不得私自更换考场。
四、工作纪律
本次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务工作纪律要求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执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师生及考生监督,发现违反考风考纪等情况,可向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反映。
五、其他事项
监考劳务费: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执行。
考务培训会:5月17日中午12:30,具体地点另通知。
考试时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58908427
联 系 人:郑怿老师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