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下列人员符合周转房选房资格,现予以公示:
1.法学院:郭逸豪
2.国际法学院:孔得建
3.科学技术教学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周蔚
4.商学院:王辉
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金鑫
6.刑事司法学院:郭旨龙
以上人员选房成功后可办理入住,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元/月/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公示期:2019年4月24日-4月26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3,联系人:高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