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工:
两校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校供暖服务保障工作,现经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统计,结合物业中心实际,拟开展2018-2019年供暖季两校区个人产权供暖费以及学院路校区周转房供暖费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供暖费30元/建筑平方米
二、收取对象
(一)在职住户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以下凭据于4月中旬申请财务处统一从个人工资账户中扣缴。
1.2018-2019供暖季供暖费依据资产管理处核准的房屋信息计算个人应缴供暖费金额。
2.本人对应缴费用不明或有异议的,可于3月31日前致电物业中心或通过附件查询。
(二)离退休住户及社会户(指个人产权无工号的住户)
物业中心将上门张贴通知进行催缴,由个人自行到收费大厅缴纳。
昌平校区缴费地点:昌平校区办公主楼B127室;联系电话:58909260。
学院路校区缴费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一层A104室;联系电话:58908168。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物业中心。
昌平校区:58909268;学院路校区:58908164。
附件:1.2018-2019年度供暖季昌平校区供暖面积金额一览表.xlsx
2.2018-2019年度供暖季学院路校区供暖面积金额一览表.xlsx
后勤保障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