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下列人员符合周转房选房资格,现予以公示:
1.人事处:谢翔宇
2.研究生院:徐靓
以上人员选房成功后可办理入住,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元/月/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公示期: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房产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3,联系人: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