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育人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班主任聘任与解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从学校正式在编专任教师和退休教师中聘任,每个行政班级配备一位班主任。
二、聘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较高。
2.师德优良,公道正派,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3.专业素养良好,能够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5.身心健康。
班主任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需要调整的,学院应当及时调整,班主任岗位不得出现空缺。班主任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并符合条件的,经过本人申请、学生举荐或者学院决定可以续聘。
三、辞聘与解聘条件
聘期内班主任有调离学校、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调离专任教师队伍、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应当辞聘的情形的,应当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学院应当允许班主任辞聘。
班主任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聘期内本班学生要求更换班主任、经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调查确认有更换必要的,应当解聘。
四、聘任程序
班主任聘任及解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开展,聘任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班主任聘任工作,将班主任聘任情况统计表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11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163.com。
联系人:李蕾、耿梓豪
联系电话:58909120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班主任情况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