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中国政法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的工作方案》(法大发2018[ 91]号)予以下发,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法科强校的奋斗目标,认真合理安排“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各项工作。为了确保此项重要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专项和院部发展规划的负责单位在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小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单位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及其他发展规划事项。各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为发展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专职负责领导担任,专门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各项工作;小组成员中应该包括专门负责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日常联系工作的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于2018年7月5日15:00前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评阶段(2018年7月2日-9月10日)。各单位完成并提交本单位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和发展规划任务指标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9月14日15:00前发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其中书面材料需要各单位发展规划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盖上单位公章。
(二)专家评估阶段(2018年9月11日-10月31日)。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开展调研和评估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整理专家组评审意见并反馈至各单位,形成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相关报告。
(以上各阶段的工作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发展规划各项任务。
(二)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分析、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工作,定量描述和分析“十三五”前期已完成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找出发展定位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
(三)科学合理预期,进一步明确“十三五”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 丽
电 话:58909587
地 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508
E-mail:plan@cupl.edu.cn
附件:1.“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小组名单.docx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