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三证合一制度的相关要求,学校原有纳税人识别号:110108400001117停止使用, 2017年12月6日(含)之前开具的旧税号发票照常报销。2017年12月7日起,请使用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进行报销,具体内容如下:
1.单位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2.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3.单位开户行及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0200002909088104759
可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关注后输入“税号”自动回复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