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11.9”国家消防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培训。
为保障各单位消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保卫处负责协调如下工作:
1.聘请消防专业培训教员授课;
2、提供消防灭火演练火源及灭火器具;
3、联系消防支队进行人员装备保障。
各单位如有需求,可与保卫处联系。
昌平校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9157
学院路校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8908103
保卫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