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员工:
物业中心负责学校供暖服务保障工作,现经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统计,拟开展2016至2017供暖季昌平校区家属区周转房供暖费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供暖费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收取对象
周转房住户
物业中心依据以下凭据于9月20日申请财务处统一从个人工资账户中扣缴:
2016至2017供暖季供暖费依据资产管理处提供的房屋信息计算个人应缴供暖费金额。
本人对应缴费用不明或有异议的,可于9月15日前致电物业中心或通过附件查询。
感谢您对物业中心工作的支持!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物业中心。
昌平校区:58909276。
附件:2016至2017供暖季昌平校区家属区周转房供暖面积金额一览表.xlsx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