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内宣传橱窗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各相关单位即日起应对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宣传橱窗进行卫生清洁,并加强对宣传橱窗内容的更新与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宣传橱窗严禁张贴各类小广告,各单位应加强巡视检查。
2.宣传橱窗内容应积极向上,各单位每月应将橱窗内容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摄影工作室邮箱,及时进行备案。
3.上述工作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对无法按时完成的单位,党委宣传部将收回使用权,并进行统一部署管理。
联系人:卢云开;联系电话:58909083;电子邮箱:cuplips@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