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员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及《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学校党委决定公开竞聘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熟悉高校相关工作,掌握高等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知识,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来。
(三)具有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能力,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不谋私利,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二、竞聘资格
(一)应具有五年及以上的工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一般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
(三)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且不得具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
1.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四)初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65年11月18日后出生)。连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即1960年11月18日后出生)。
(五)竞聘专业性较强的处级行政领导岗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参加竞聘:
1.在国内有较高学术影响且业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2.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3.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
(七)身体健康。
(八)具体岗位任职资格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附件1)。
任职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18日。
三、竞聘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二)其他程序
学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经资格审查、竞聘演说、民意测验、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后,正式聘任。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昌平校区行政办公楼1208室。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附件2),于11月18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及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组织部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袁 林、李家樑;联系电话:58909063、58909481;电子邮箱:cuplzzb@cupl.edu.cn。
组织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