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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纪委办、人事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2003年9月2日(含)之后职务职称有所变动的提交了级差补贴申请的教职工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第二批有97位教职工符合发放条件。现将该批教职工应享受住房级差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教职工登录数字法大查看公示内容,也可到两校区橱窗栏查看。
特此通知。
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