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北京地区组织第七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此次申报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相关选题,以及人文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选题(详见附件2),可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研究要侧重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学科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理论问题,以及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
北京地区高校、党校、社科院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申报须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二)首席专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已获得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报此次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注意事项
此次申报仅资助研究类型为“基础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重大项目。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25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雯;联系电话:58909104;邮箱:wenw090713@sina.com。
附件:1.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细则.doc
6. 第七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