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新教工更好地了解学校建设状况和相关岗位职责,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规则》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校内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5年9月1日以后入校的教学科研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其他教学辅助和管理人员。
2015年8月31日之前入校,已在我校教学科研、学生辅导员、其他教学辅助和管理岗位任职但尚未参加校内岗前培训的教职工,也应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工作流程
1.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校内岗前培训参加人员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2.培训采用座谈和讲座形式。
3.暂定于9月21日、22日、23日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新入校教职工全部参加培训。
2.在培训期间,有事需要请假者必须提供请假条(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人事处批准。
联系人:林洁;电话:58909575;邮箱:cuplszk@163.com。
人事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