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始对我校非在编科研机构进行年度检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打印稿1份(负责人签字、管理单位盖章)和电子文档。
(二)时间范围: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三)管理单位:以《参加2012年度检查非在编科研机构一览表》为准,机构负责人变动情况,由管理单位向科研处提交变动情况报告;机构负责人校内调转单位,应向科研处提交变更手续报告(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现有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在没有变更管理单位之前,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四)注意事项:
1.请按表格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没有公章的机构请在表格中写明。
2.项目应以该年度立项项目为准,往年立项仍旧在研的应注明“在研”字样。
3.横向科研项目以办理立项手续为准,未办理手续的请及时补办(横向科研项目应以在科研处登记的信息为准)。
4.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检查事项应与年度科研统计相一致(应以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
5.咨询服务与短期培训等检查事项应据实填写。
6.社会兼职情况应以该年度仍旧担任的职务为准。
(五)报送方式:
请各管理单位在2013年1月19日前将所属非在编机构的年检材料统一提交到科研处。
报送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1办公室
联 系 人:韩冰 电话:58909104
科研处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