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基金会通知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同学申报、各学院选拔推荐,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下列同学获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
法学院 江 琳(硕士研究生)
民商经济法学院 肖小清(本科生)
刑事司法学院 李怀胜(博士研究生)
国际法学院 刘梦阳(本科生)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王旖旎(本科生)
商学院 封 奕(本科生)
社会学院 庄智博(本科生)
其中民商经济法学院肖小清同学被推荐为我校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以上同学的获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2011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同学的获奖有异议,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学生处反映。联系方式:学生处(办公楼A405室),电话:58909125,联系人:张永然、许玺铮。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