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申请、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审议,我校分两批遴选出14个二级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名单见附件1)。为保证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成效,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并在《任务书》中确定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和带头人的人选。重点学科负责人从学科带头人中选举产生。学科带头人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每个校级重点学科的带头人为2-3名。从2012年起,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为校级重点学科拨付建设经费,支持重点学科建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相关学院统筹协调,由重点学科负责人负责,专门用于重点学科建设。
《任务书》是校级重点学科今后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任务书》的填报工作,并切实保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完成。
请各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编制完成的《任务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联 系 人:王志永 王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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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名单.doc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