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新教职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依据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规则》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新进教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工作。现将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校的教学科研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其他教学辅助和管理人员(包括今年新入校人员以及人才派遣人员),都应当参加此次培训;
2010年8月31日之前入校,已在我校教学科研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任职但尚未参加校内岗前培训的教师,也应当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工作流程
1.各单位负责汇总教师的报名材料(1寸相片1张,背书个人姓名),填写校内岗前培训参加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并将一览表和相片于9月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2.培训采用座谈和讲座形式。
3.培训时间及内容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新入校教职工务必全部参加培训。
2.在培训期间,有事需要请假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人事处备案。
师资科联系人:曹文华 联系电话:58909575 邮箱:szk@cupl.edu.cn
附件:1.校内岗前培训参加人员一览表.doc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