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批及人事处、资产处、校团委信息核实,以下人员符合周转房租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1.民商经济法学院:孙沁;
2.校工会:霍梦晴;
3.刑事司法学院:阮璇;
4.组织部:梁笑冬;
5.学生处:陈冬旭;
6.人事处:张荣超。
公示期: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2,联系人: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