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现面向校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副校长1名。
一、岗位设置
此次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职数为1名,分管资产、后勤、基建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遵纪守法。
2.熟悉拟竞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领导、管理、决策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及团队意识强;善于学习,不断进取。
3.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配合校长开展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
4.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正处级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任职时间均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三、工作程序
此次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和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及报批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需由分党委或处级单位推荐,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组织推荐表》,推荐前须先征得被推荐者本人的同意。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推荐单位应在10月8日—16日将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表、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2张提交党委组织部。报名表、推荐表可在党委组织部领取或在学校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1208室
联系人:沈彪 倪菁
联系电话:58909061 58909481
传真:58909062
电子信箱:zzb@cupl.edu.cn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上岗选拔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