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学院路校区读者借阅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编的中文图书(指我校2003年以前入藏图书)的困难,图书馆决定试行开通单向通借,现将通借暂行办法向广大师生公布: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通借暂行办法
第1条 可以申请通借的读者为全体教师和学院路校区的博、硕研究生,通借的图书范围是现存于昌平校区文渊阁的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编的中文图书。
第2条 读者申请通借,委托借阅图书每次最多2册。归还委托图书后可再办理下一次委托。
第3条 读者申请通借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借阅部办理借阅委托。
第4条 读者可以在申请通借的次日登录图书馆网页上的“我的图书馆”,在“书刊借阅”界面查到自己委托的图书记录(注:此记录在读者没到图书馆借阅柜台办理借阅手续前是虚拟的)后,到学院路图书馆借阅部办理取书手续。
第5条 委托图书在学院路校区保留3天,到书当日不计入。逾期不取图书者,暂停一个月的通借权利。
第6条 委托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30;
下午2:00—17:00。
每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16:30。
法定节假日、周末不办理委托。
第7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试行。
图书馆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