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三)所有高等院校学历、学位均应当自教育部直属 “985”、“211”工程重点高校或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担任学生干部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五)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
(六)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具体条件 | |
管 理 | 12 | 1. 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毕业。 2. 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专业。 | |
其他专业技术 | 法医鉴定 | 2 | 1.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毕业。 2.本科、研究生均为法医病理或法医精神病等相关专业。有本专业学术成果。 |
文件鉴定 | 1.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毕业。 2.本科、研究生均为文件鉴定专业。有文件鉴定方面的科研成果。 | ||
图书资料 | 1 | 1.海内外知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 2.图书情报或信息管理专业。 | |
财务会计 | 2 | 1.海内外知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 2.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 |
计算机与网络 | 1 | 1.海内外知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能熟练掌握java、asp、php语言和flash、dw、ps等应用软件,熟悉linux、unix、windows sever2008等操作系统。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3月1日登录中国政法大学高校教师招聘系统(http://teacher.job.edu.cn/cupl)投递简历,投递简历时请一定选择所应聘的职位。
(二)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及审查。
(三)对拟聘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四)签订相关聘用手续。
四、新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010—58909112。
人事处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