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法治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宣讲活动的开展,引导全校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学生处、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法治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讲述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个人立志成才、学校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北京、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奉献创新、不懈奋斗的故事。宣讲故事要能够体现个人梦想与“学校梦”、“法治梦”和“中国梦”的结合,充分展现我校师生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的精神面貌。
二、选题原则
要求主题鲜明,故事性强,充分体现学校特点和首都特色。
1.真实性。以小角度作为切入点,着眼自己和身边的人与事,人物、事件真实、鲜活,尽量还原人物本身的所思所感。
2.典型性。紧贴时代精神,体现时代特征,从不同侧面反映个人成长、学校发展、社会服务的典型故事,唱响主旋律。
3.教育性。具有较强的价值导向,秉持格调高雅、积极奋进、健康向上的理念,感人肺腑,催人奋进。
4.故事性。注意故事结构的完整性,有情节、有细节、有情感,逻辑清晰,语言平实,生动。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宣讲活动自2013年4月开始,至10月结束。
1. 4月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宣传部、校工会、学工部和校团委负责选拔、组建校级师生宣讲团。
学院按照二级宣讲体系组建院系宣讲团、班级(支部)宣讲团,并结合各自实际组建特色师生宣讲团(如辅导员宣讲团、法治梦主题宣讲团、学生理论社团宣讲团等)。宣讲团人员一般为5-8人。宣讲员的选拔要立足基层,覆盖面广,尽量吸纳一线教师和普通学生参与。
2. 5-6月中旬,集中宣讲阶段,各宣讲团结合实际情况在校内外、院内外进行集中宣讲。
校园网将推出“法治中国梦”专题页面,对各级宣讲团的宣讲时间、宣讲内容、宣讲活动进行展示。
3. 6月中下旬,中期考评阶段,各学院对宣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学校将按照宣讲团成员的构成、开展宣讲活动场次、宣讲故事质量、形式内容创新、宣讲活动的参与面与受众面等指标进行初步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宣讲团推荐参评北京市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评。
4. 7月-10月,深化宣讲阶段,在前期宣讲活动的基础上,对宣讲团进行优化整合,深化宣讲活动,扩大影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思想内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学院分党委负责宣讲稿修改审定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团学组织的优势,注重增强时代感, 多运用师生喜欢的方式手段, 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学院要立足实际,与师德、学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加强对活动指导,认真做好宣讲线索挖掘、文稿撰写、宣讲培训、巡回宣讲、微博推广、信息报送等工作。宣讲活动要突出“我的梦”“法治梦”与“中国梦”相结合,深化师生对中国梦内涵的理解。要坚持勤俭节约,不走形式,不过度包装,确实做到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益。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反映宣讲活动进展情况及师生的反响,深化活动影响,在学校掀起“法治中国梦”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营造“法治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宣讲活动的浓厚氛围。
4.各学院请于5月10日前将院级宣讲团成员名单、宣讲题目、宣讲活动时间安排等报党委宣传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中国梦”主题宣讲校级宣讲团成员信息回执.doc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学生处
校团委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