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围绕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建设研究。(二)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研究。(三)紧扣两会主旋律,围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的研究。(四)围绕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北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贯彻实施“两大战略”“九大工程”等问题的研究,以及涉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北京地域特色研究。
请年度项目申请人着重围绕以上选题方向和《课题指南》进行研究课题设计,也可就研究方向和《课题指南》中未涵盖的重要研究选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各社科研究基地要根据自身定位和研究方向,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有在研的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申报课题须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市社科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至2年,鼓励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结项。
4.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5.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月修订)规定的开支范围、比例、额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其中管理费:重点项目不超过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超过2000元。
四、申报事项
(一)限额申报
此次为限额申报。每个院级单位限报1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限报3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鼓励青年项目的申报。
(二)材料提交
1.《申请书》电子版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3日下午3: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wenw090713@sina.com,科研处进行审核、汇总。
2.上会或初审材料
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学术委员会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版或电子版(科研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将意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依照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3.最终推荐项目材料
最终推荐项目确定后,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月25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昌平办公楼A501)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7份(1份原件),A4纸印制,左侧装订;
(2)《申请书》电子版;
(3)《2012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
请从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 “工作通知”栏下载申报材料(见附件)。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受理。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
附件: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2.2012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 规划项目工作纲要
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 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5.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1月修订)
6.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月修订)
科研处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