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法大发[2014]20号),经个人申请及人事处、资产处信息核实,如下人员符合周转房租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1.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
2.诉讼法学研究院:胡思博;
以上人员初始房租标准均为10元/月/平米,房租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适时调整。
公示期: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公示说明:公示中各位教职工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向综合科反映,联系电话:58909172,联系人:黄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