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自2014年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更名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一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二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两篇以上且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咨询报告须被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或司局级以上)采纳,并有相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五)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填报申请书、上传申请书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申请者填报申请书流程:
(一)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2014版);
(二)解压并按提示填写内容;
(三)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如需修改,点击“修改申请书”按钮,输入保护密码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检查保护。
申请者上传申请书流程:
(一)点击右上方 “个人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帐号,红色星号栏必须填写),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也可凭原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及密码直接登录系统;
(二)注册成功后回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登录;
(三)点击右上方“项目管理”,然后点击右上方“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四)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科研处和省市管理部门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14年2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于2月27日上午9:00前完成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后,统一于3月7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申请评审书》纸质版2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申报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三)《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四)《申请评审书》B表中:
1.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2.“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填。
(五)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室)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类).doc
4.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5.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