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我处/我办将于12月向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以及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分别申报学校教职工2016年度非局级团组短期因公出国(境)计划。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以及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短期因公出访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范围
原则上除自费旅游、探亲、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以及按照规定公派留学人员可持用因私证照外,其余因本单位的工作需要或以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经费赴国(境)外从事相关公务活动的人员,均需持因公证照出访,均纳入因公出访团组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个人出访计划(3月—12月出访)
按要求填写通知所附表格,并将电子版于11月30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出国(境)计划申报”;纸制版请加盖公章后,由个人提交,或由所在处级单位汇总后提交。
2.团组出访计划(3月—12月出访,且出访认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按要求填写通知所附表格,并将电子版于11月30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学院+团长姓名+出国(境)计划申报”;纸制版请加盖公章后,由团组负责人所在处级单位汇总后提交。
3.拟于2016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出访的个人/团组计划
按要求填写通知所附表,并将电子版于11月23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学院+出访人姓名+2016年1-2月出访计划申报”;纸制版请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处级单位汇总后提交。
三、参考信息
短期因公出国(境)申报及审批流程
详见我处网站http://web.cupl.edu.cn/html/gjhz/gjhz_1061/gjhz_1061.html
四、正式上报时间
学校向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以及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正式上报时间,以上级主管单位文件通知为准。
请各部门根据2016年实际出访需要,科学制定出访计划。正式上报时,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通知及具体要求,结合学校2015年各部门实际出访团组的数量,对2016年全校出访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联 系 人:马琳琳、张翀
联系电话:58908081,58908677;qq群号:437467357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640室
??????2.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短期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计划信息表
??????3.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应邀赴台湾地区出访计划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