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法大发[2012]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2013年的“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以下简称“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优秀教师评选,依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法大发[201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院部推荐人选,在教师自行申报或者院部提名的基础上,经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精神,推荐能真正代表法大良好教师形象的候选人。
三、填表要求
1.《科研工作》栏目,由被推荐者填写2011-2012年、2012-2013年、2013-2014年共3年的科研业绩,《服务社会或公益活动情况》、《校内活动情况》栏目,由被推荐者填写,所在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其中《校内活动情况》主要包括课堂外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学术、教学研讨以及党政群其他活动等;
2.《教学工作》栏目,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科研积分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按照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审核后填写;《职业道德表现》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
四、请于6月17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教师一览表》、《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版(打印请正反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淑峰
联系电话:58909115
邮箱:cuplszk@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doc
人事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