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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学院路综合科研楼的启用,各单位开始搬入使用,资产管理处发现有部分单位存在占用走廊堆放杂物,随意在墙壁上安装公告栏、悬挂电视机等违反学校办公用房使用规定的现象。为严格遵守学校办公用房使用规定,保证综合科研楼的使用用途,请存在以上违规现象的单位在三日内清理走廊杂物,拆除自行安装的公告栏、电视机等,否则学校将统一进行清理拆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各单位需要安装公告栏的,学校将在搬迁完成后统一制作安装。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