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
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
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2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此次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
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
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
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
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填报申请书流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
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
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一)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申请书);
(二)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三)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2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
(四)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
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类);
(四)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五)《申报一览表》。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阶段
各单位请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4: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请书上传、材料提交阶段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对《申请评审书》进行修改,10月26日下午4:00前返回科研处(由科
研处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申报平台)并于11月1日下午4: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评审书》最终电子版;
2. 《申请评审书》纸质版2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 《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科研秘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三)《申请评审书》B表中:
1. 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经费总额”和“其他来源经费”单位为“万元”;
3.“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超过2000元。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
通报批评。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