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2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2]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启动评选本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参选条件以及名额分配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共8个名额,其中本科生5名,研究生3名,各学院推荐研究生和本科生各一名。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各院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的申报工作,各院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由本院的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本院推荐人选,并于6月22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到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学生处统一将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及特等奖提名人选,并将结果公示。
3.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获奖人选,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由学院组织网上申报,经学校审核后,将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盖章,由学生处统一寄送到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注意事项: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从校园网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2.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应提交《评审表》一式两份,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已于2008年9月经2008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修改通过,请各学院评审时注意。
4.为引导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中注重对于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参加体育运动等各方面考察,学院推荐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评选细则》有关规定填写推荐材料,并另行提供详细的支撑材料供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评选资格。
5.申报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等网上申报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本年度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细则的要求,预期不报和材料缺失的情况,将按放弃处理。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保证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顺利、高效地进行。
6.联系人:张金磊 电 话:58909119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doc
学生处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