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的规定,为做好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2011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按照《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的规定,本次年度考核以《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请书》(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请书”)和《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合同书》(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资助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是:
(1)创新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含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
(3)创新团队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各团队应按照《创新团队申请书》批准的团队负责人、研究内容、成果形式、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报告》(简称《年度考核报告》)外,还须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所在院级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批。
三、材料提交
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2.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完成任务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将有“标注”页折角并用铅笔标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考核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1月4日下午3:00。
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科研处。年度考核将作为创新团队后期研究和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根据《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及《创新团队资助合同书》的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科研处对该结果予以公告。获得“优秀”的团队,在下一轮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计划中,优先给予资助;对考核“合格”的团队继续予以资助;对未完成《创新团队申请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下一年度资助经费将减少三分之一;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停止第三年度的经费资助。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4.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处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