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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师生: 为应对3月17日寒流降温,北京市政府批准延长供暖三天, 3月18日24时停止供暖。18日后,本市医院、养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单位,仍可按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协议继续享受供热。 现因气温稳定回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24日24时正式对两校区停止供暖。请广大师生互为转告。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