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青年教师从事学术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创新性学术成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2项,每项奖金20000元;二等奖5项,每项奖金10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000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岗的 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出生时间为1972年1月1日以后)教师,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
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时间范围
2011年5月31日以前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不受此时间限制。
2.成果类型
(1)公开发表一年以上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一年以上的学术专著;
(3)未公开出版或发表、被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3.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
三、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以所在学院(所、中心)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及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院级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一)报送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1份(A4纸打印)、《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qnkyj@cupl.edu.cn
3.专著2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2份(其中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2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与退还。
(二)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5月30日-31日
报送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科研处综合科
报送联系人:韩冰、刘璐;电话:58909103
科研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