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度第二次集中报销职工探亲路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探亲路费报销由职工个人申请办理,请所在单位协助审核基本信息。
2.报销工作流程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探亲路费报销工作流程及说明》办理。
3.请申请人持本单位审核后的审批表于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人事处劳资科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4.本次只办理2012年探亲路费报销审批。
联系人:孙燕春
电 话:9111
人事处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