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学术讲堂经前期施工验收,现已具备使用条件,经研究自2013年10月25日(周五)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楼学术讲堂(以下简称讲堂)具备观众坐位219席,活动参与人员在200人以上的部门,方可申请使用。
2.鉴于讲堂位于教学区内,有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一律不得申请使用。
3.申请单位需先履行学术讲座或学生活动的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申请使用该讲堂。
4.使用单位和部门,需提前3个工作日,从校宣传部(新闻中心)主页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使用申请表,自备活动安全预案,承担活动的安保职能,经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5.使用单位举办的活动内容应与申请表中申报内容一致,如发现与申请内容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违规单位将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该场所。
6.使用单位应爱护报告厅的建筑环境和所有物品,禁止悬挂、粘贴各类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管制物品进入;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宠物及污染环境的物品入内;因活动主办部门使用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设备损坏的,应及时清除或照价赔偿。因需要外接用电设备的,应报学校电管部门批准。
7.该讲堂正常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如时间上有特殊需要,请在报告厅使用申请中注明,并与报告厅管理部门协商。
联系地址:科研楼B208室 电话:58908695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