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解和掌握学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及档案管理办法》,决定对我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5级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双专业双学位学生。
二、工作安排
1.10月8日-10月12日,2015级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可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及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和《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
2.10月13日-10月19日,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10月20日-10月26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认定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月27日-11月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认定名单进行审核,建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5.11月3日-11月6日,办理校园绿卡,届时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2.《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可登陆校园网学生处网站查阅、下载。
3.上报电子版名单格式为EXCEL格式,字段名为“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院、年级、是否特困生、联系方式、籍贯、备注(填写内容为是否为孤儿、单亲家庭或其他特殊情况)”。
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事求是的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学校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关系到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联系人:韩萌萌 ???安朔
监督、联系电话:58909139 ???58909121
电子邮箱:fadazz@163.com
??????2.中国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 3.2015级各学院贫困生、特困生名额分配情况
学生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