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落实《中国政法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中成立大学生素质教育与职业发展研究中心的有关规定,学校将遴选一批辅导员承担心理健康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正式在岗在编、具备教师资格的学生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学生处、团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根据现有课程资源以及拟开课程将分为就业和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三类课程分别遴选。(课程开设情况及遴选名额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就业和创业指导课程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培训经历;
3.熟悉就业政策法规并具备实践经验。
(二)心理健康教育课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国家咨询师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
3.熟悉心理学的理论,了解大学生的心理活动特点,对心理咨询有实践经验。
(三)形势与政策教育课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关注时政热点,熟悉形势与政策课相关基础知识;
3.具有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有意申报者请于3月2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每人可选报1-2门意向课程,学生处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拔聘任,开展培训和安排课程。
辅导员承担课堂教学工作作为提升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课时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以及年度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孙峰悦 联系电话:58909125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辅导员课程开设情况及遴选名额表.doc
学生处
2014年3月10日